当前位置:首页 >新闻中心
特殊试剂的有效期注意事项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6-01-19 21:21:26 来源: 浏览量:0
特殊试剂的有效期注意事项
胎牛血清(FBS):未开封 **-20℃冻存 **,有效期 2~3 年;解冻后4℃冷藏,开封后使用有效期1 个月,建议分装为 50mL / 瓶避免反复融冻;
稳定型谷氨酰胺(GlutaMAX):未开封 4℃冷藏,有效期 2 年;开封后 4℃冷藏,使用有效期 3 个月,远长于普通谷氨酰胺;
CRISPR 相关试剂(sgRNA、Cas9 蛋白):未开封 - 80℃冻存,有效期 6 个月;开封后分装冻存,使用有效期 1 个月;
临床 / 诊断级试剂:比科研级有效期更短,且需严格遵循厂家标注,开封后多要求7~14 天内用完,无使用有效期顺延。
核心总结
干粉比液态有效期长,纯化学试剂比含活性蛋白 / 酶的试剂有效期长,-80℃冻存比 - 20℃/4℃储存有效期长;
开封后分装是延长有效期的关键,尤其是高活性试剂,小体积分装可避免反复冻融和污染;
无厂家明确标注时,以试剂外观 / 活性验证为准(如培养基浑浊、抗体检测无信号、酶无活性,即使在有效期内也判定为失效)。
